- 編號:101225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用問題版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律幽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6年1月
- 入庫時間:2026-1-16
- 定價:49
圖書內容簡介
"專業出版機構:法律出版社是法律圖書專業出版機構,社會科學類國家一級出版社,全國百佳出版社
全部條文注解:對全部條文根據立法、司法、行政機關對條文的釋義和解讀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進一步規定進行精煉、準確的解答,為理解、適用土地管理法的條文規定提供實用的解讀
實用問題解答:結合生活實踐提煉法律適用問題,并依據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進行分析解答,為處理法律事務、解決法律問題提供實用的指引
實用工具文本:收錄常用的法律文書范本,如違法案件調查報告、自然資源違法情況報告等,為處理土地糾紛和辦理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實用的參考
關聯法規收錄:收錄常用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為處理土地糾紛和辦理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實用的依據"
圖書目錄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與依據】
第二條 【所有制形式】
第三條 【基本國策】
第四條 【土地用途管制】
第五條 【主管部門】
第六條 【土地督察】
第七條 【單位和個人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 【獎勵】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九條 【土地所有權歸屬】
第十條 【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登記】
第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第三章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十五條 【規劃編制依據、期限】
第十六條 【規劃編制要求】
第十七條 【規劃編制原則】
第十八條 【國土空間規劃】
第十九條 【土地利用區】
第二十條 【分級審批】
第二十一條 【建設用地要求】
第二十二條 【綜合治理】
第二十三條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計劃執行情況報告】
第二十五條 【規劃修改】
第二十六條 【土地調查】
第二十七條 【土地等級評定】
第二十八條 【土地統計】
第二十九條 【動態監測】
第四章 耕地保護
第三十條 【耕地保護措施】
第三十一條 【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
第三十二條 【耕地總量和質量平衡】
第三十三條 【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第三十四條 【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
第三十五條 【嚴格永久基本農田占用】
第三十六條 【耕地土壤改良】
第三十七條 【非農業建設用地原則以及禁止破壞耕地】
第三十八條 【閑置、荒蕪耕地】
第三十九條 【土地開發】
第四十條 【開墾條件】
第四十一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
第四十二條 【土地整理】
第四十三條 【土地復墾】
第五章 建設用地
第四十四條 【農用地轉用制度】
第四十五條 【土地征收范圍】
第四十六條 【土地征收審批權限】
第四十七條 【土地征收程序】
第四十八條 【征收補償安置】
第四十九條 【征地補償費使用】
第五十條 【支持被征地者自力更生】
第五十一條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征地補償與安置】
第五十二條 【建設項目用地審查】
第五十三條 【建設用地申請批準】
第五十四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第五十五條 【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五十六條 【建設單位使用土地用途】
第五十七條 【臨時用地】
第五十八條 【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第五十九條 【鄉村建設用地規劃及審批】
第六十條 【鄉鎮企業用地】
第六十一條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
第六十二條 【農村宅基地管理】
第六十三條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第六十四條 【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者的義務】
第六十五條 【禁止重建、擴建】
第六十六條 【集體土地使用權收回】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六十七條 【監督檢查主體】
第六十八條 【監督檢查措施】
第六十九條 【出示檢查證件】
第七十條 【配合監督檢查義務】
第七十一條 【國家工作人員違法行為處理】
第七十二條 【犯罪案件移送及行政處罰】
第七十三條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履行行政處罰職責的處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七十四條 【非法轉讓土地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五條 【違法破壞耕地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六條 【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七條 【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八條 【非法建住宅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九條 【非法批地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一條 【拒不交還土地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 【擅自轉移土地使用權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 【責令限期拆除的執行】
第八十四條 【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土地的法律適用】
第八十六條 【過渡期間規劃適用問題】
第八十七條 【施行日期】
實用問題
第一章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實用問題
1.什么是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有哪些類型?
2.什么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有哪些類型?
3.什么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4.什么是集體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主要包括哪幾類?
5.什么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多少?
6.什么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7.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存續期限是多久?
8.什么是土地經營權?
9.土地承包經營權與土地經營權有哪些區別?
10.土地承包經營權何時設立?土地經營權何時設立?
11.承包期內承包經營權人能否自愿交回承包地?
12.什么情況下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13.什么是農用地?什么是建設用地?什么是未利用地?
14.什么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15.土地權屬發生爭議時如何解決?
16.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糾紛如何處理?
第二章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實用問題
17.什么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8.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依據是什么?
19.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原則是什么?
20.什么是土地利用分區?
2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何進行審批?
22.什么是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23.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依據是什么?
24.什么是土地調查制度?土地調查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25.土地調查分為哪幾種類型?
26.什么是土地統計制度?
27.什么是國土空間規劃?
28.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29.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總體框架包括哪些內容?
30.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好哪三條控制線?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31.什么是生態保護紅線?其如何劃定?
32.什么是永久基本農田?其如何劃定?
33.什么是城鎮開發邊界?其如何劃定?
34.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出現矛盾時如何處理?
35.什么是土地登記評定標準?
第三章 耕地保護實用問題
36.什么是耕地?
37.什么叫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38.什么是永久基本農田?什么是一般耕地?
39.一般耕地上允許種什么,不允許種什么?
40.永久基本農田上可以種什么?永久基本農田上不可以干什么?
41.哪些耕地應當劃入永久基本農田進行保護?
42.永久基本農田,什么情形下允許占用和調整補劃?
43.什么是設施農用地?設施農用地可以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嗎?
44.什么是生產設施用地?
45.什么是輔助設施用地?
46.什么是耕地保護“六嚴禁”?
47.什么是破壞閑置耕地“三禁止”?
48.什么是“大棚房”問題?
49.“大棚房”問題排查整治主要范圍是什么?
50.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51.開墾未利用土地應符合哪些條件?
52.什么是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包含哪些類型?
53.關于土地整理,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54.什么叫土地復墾?土地復墾的原則是什么?
第四章 建設用地實用問題
55.建設用地分為哪幾類?
56.什么是建設用地管理?建設用地審批類型有哪些?
57.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如何辦理審批手續?
58.什么叫征收土地?
59.什么情形下可以征收農民集體土地?
60.土地征收審批權限是如何規定的?
61.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的具體程序有哪些?
62.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補償內容、補償標準及補償分配是如何規定的?
63.建設用地使用權如何取得?
64.哪些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劃撥取得?
65.哪些土地使用權可以協議出讓獲得?
66.哪些土地使用權必須通過招拍掛取得?
67.什么是宗地?
68.什么是紅線圖?
69.容積率、建筑密度、樓面地價?
70.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有何要求?
71.什么是耕地占補平衡?
72.什么是臨時用地?臨時用地由哪個機關審批及使用期限?
73.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含哪幾類?
74.土地管理法對于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的審批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75.農村宅基地歸誰所有?
76.哪些主體可以代表農民集體行使宅基地所有權?
77.什么是“一戶一宅”?
78.農村村民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宅基地?
79.城鎮戶籍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嗎?
80.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81.村集體可以收回農民宅基地嗎?
82.宅基地“一戶多宅”能不能登記?
83.宅基地確權登記中的“戶”如何認定?
84.宅基地超面積如何登記?
85.非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取得宅基地能不能進行確權登記?
86.如何保護農村婦女的宅基地權益?
87.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確權登記?
88.農民進城落戶后其宅基地能不能確權登記?
89.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贈與宅基地上房屋如何確權登記?
90.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沒有符合規劃或者建設相關材料能不能登記?
91.換發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書時,房屋測量面積與原房屋所有權證面積不一致,如何處理?
92.農村簡易房、臨時性建(構)筑物能不能登記?
93.宅基地批準使用后一直未辦理登記,若原批準使用人死亡,能不能申請登記?
94.同一宗宅基地上多個房屋屬于不同權利人,申請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的,如何處理?
95.根據國家法規政策,哪些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不予登記?
96.“小產權房”可以發證嗎?
97.村民在出售、出租房屋后,還能再申請宅基地嗎?
98.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需要具備哪些前提條件?
99.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禁止條件有哪些?
100.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最高使用年限是多少?
第五章 土地執法監督檢查問題
101.什么是土地督察制度?
102.土地督察的主體是誰?
103.土地督察的范圍包含哪些內容?
104.土地督察權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105.土地督察與土地監督檢查的區別有哪些?
106.《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大幅提高了罰款標準,如何適用新舊罰款標準?
107.《土地管理法》規定的違法建筑包含哪些類型?對應的違法情形、法律依據及處罰主體分別是什么?
108.《城鄉規劃法》規定的違法建筑包含哪些類型?對應的違法情形、法律依據及處罰主體分別是什么?
109.違反《土地管理法》的違法建筑的強制拆除主體是哪個機關?
110.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筑的強制拆除主體是哪個機關?
111.對土地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需要執行哪些法定程序?
112.土地違法行為主要分為哪幾類?
113.違法批地行為具體包括哪幾種類型?對應的法律依據分別是什么?
114.違法占地行為具體包括哪幾種類型?對應的法律依據分別是什么?
115.違法轉讓行為具體包括哪幾種類型?對應的法律依據分別是什么?
116.破壞農用地的行為具體包括哪幾種類型?對應的法律依據分別是什么?
117.其他土地違法行為具體包括哪幾種類型?對應的法律依據分別是什么?
118.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19.如何判定違法用地占用的是何種地類?
120.如何判定違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21.違法占用的土地屬于農用地的,如何進行處罰?
122.違法占用的土地屬于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如何進行處罰?
123.如何判定違法用地是否占用永久基本農田?
124.對于《城鄉規劃法》規定的違法建設,何種情形下構成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違法建設?
125.依據《土地管理法》第83條的規定,對于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規定的行政起訴期限為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15日內,那么對于此類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如何確定申請非訴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否需要保留申請復議期限?
關聯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6.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7.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8.土地調查條例
9.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
10.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
1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
1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
13.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
14.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印發《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15.閑置土地處置辦法
16.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
17.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
1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實用工具
1.主要土地違法行為、法律依據與法律責任
2.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3.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
4.違法案件調查報告
5.行政處罰告知書
6.行政處罰決定書
7.自然資源違法情況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