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01021
- 書名:判例中的民事訴訟
- 作者:巢志雄
- 出版社:北大
- 出版時間:2026年1月
- 入庫時間:2025-12-6
- 定價:88
圖書內容簡介
"裁判文書是從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和教學不可忽視的素材。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立法、理論與實踐存在較為明顯的“互相剝離感”,形成我國民事訴訟的三重敘事局面。本書是對民事訴訟三種敘事的融合,并且旗幟鮮明地以我國司法實踐中的“判例”作為主線,形成“判例主導、立法反思、學理重述”的民事訴訟研究新風格。具體內容上,本書對民事訴訟法的基本概念(主管、管轄、訴權、訴訟標的、訴訟法律關系、當事人適格等)、核心理論(訴、辯論原則、處分原則、既判力等)和程序制度(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二審程序、再審程序等)分章節予以闡述。
此外,本書也具有教學輔助價值。最近兩年來,我國民事訴訟法經歷了多次修改,立法內容和法條順序均有大幅度變化,市場上的大部分民事訴訟法教材已經明顯脫離立法規定,且內容普遍較為淺顯,難以滿足雙一流高校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的需要。本書的編寫,是為了補充民事訴訟法教材的上述不足,作為其配套教學資料,強化學生通過司法案例學習法律知識的能力。"
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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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受案范圍
1宗教團體內部管理事務的可訴性——開除僧籍事件
2高校與教職工的住房分配訴訟——“單位內部”釋義
3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確認還是收益分配?
4律師訴律師——律師費分配之爭的馬拉松大戰
5民事糾紛存在行政先決問題的處理——“先行后民”規則
6違章建筑處置的次序——民事訴訟與行政處理
7非此即彼?——民事合同與行政協議的邊界
8民刑交叉案件的受理標準——“兩個同一”
9仲裁先決事項與訴的牽連性——司法支持仲裁
第二章 訴權
1訴權的合同安排——效力判定的方法
2訴權行使條件的合同安排——彈性的自由度
3訴權濫用的判定——程序性侵權責任的審查方法
4預先放棄抗辯權的效力——邁向訴訟契約化
5訴權的集約化管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合同》實踐
6訴權的排他性許可——權利與訴權的一并轉讓
7權利與訴權的分離——訴權保留條款的法效果
8灰色陰影中的訴權交易——“買斷”案件
9出爾反爾?——一次性賠償協議的約束力
10撤回起訴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中斷問題
11商業信任與訴訟對抗——限制保全條款的效力
第三章 訴的利益
1消除法律地位的不安定性——“訴的利益”之判斷
2動機何在?——事實無爭議的確認之訴
3純粹事實的確認——缺乏“訴的利益”而不合法
4權利的不安定狀態——消極確認之訴的利益判定
5現在糾紛的來時路——過去事實的確認之訴
6將來權利或法律關系的可訴性
7上訴利益與再審利益——遭受不利益主體的權利
8預防之訴的可訴性——相鄰不動產的合理使用
9預防之訴的可訴性——預防性侵權請求權
第四章 當事人
1法庭上的胎兒——“胎兒利益”的觀念變遷
2冒用他人名義實施訴訟行為
3當事人的追認——起訴瑕疵的補正
4后繼有人否?——訴訟的承繼與終結
5共有財產糾紛的多樣化訴訟形態
6共同訴訟人的別除——家庭成員的例外
7法定訴訟擔當的實踐:訴權的法定轉移
8任意訴訟擔當的實踐:訴權的意定轉移
9目的何在?——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追加之謎
第五章 訴訟標的
1判決書中的“訴訟標的”概念
2超越法定權利的訴訟標的——隔代探望糾紛的審查
3訴訟標的的權利化表達——“胚胎監管權”的產生
4訴訟標的變更的程序處理
5多數訴訟標的——訴的客觀合并及程序
6攻擊方法的結構化——預備合并之訴的備位請求
7當事人選定與法院釋明——“訴訟標的”的確定
8釋明權的范圍——新《證據規定》的變化
9釋明義務的范圍
第六章 管轄權
1作為一種商業手段——網購合同糾紛的管轄實踐
2反復遷變的居住地——“經常居住地”的認定
3提級審理:訴的客觀合并與級別管轄
4無實質關聯被告:訴的主觀合并與地域管轄擴張
5明確的選擇:協議管轄的效力審查
6管轄權轉移的程序條件
7拖延訴訟的利器?——濫用管轄權異議的制裁
8管轄恒定原則的適用與例外
9涉外民事訴訟的“不方便管轄”
第七章 審判程序
1事實與規范之間:法律觀點開示義務的適用
2瑕疵訴訟行為效力的抉擇
3程序違“法”之體系構造:行為規范與評價規范的分離
4從權利處分到失權懲戒:按撤訴處理的擴張與限縮
5糾紛一次性解決:客觀預備合并之訴的適用
6金錢債權的可分性:部分請求的邏輯展開
7中間判決的適用邏輯:訴之可分性與裁判緊迫性
8兩訴關系互動:本訴撤訴對反訴的影響
9公告送達何以“后置”——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與程序利益
第八章 既判力
1既判力客觀范圍的擴張:爭點效的適用
2既判力主觀范圍:前訴與后訴當事人的“同一性”認定
3既判力的時間范圍: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時
4刑民交叉的事實真相:刑事裁判事實在民事審理中的預決力
5一裁終局:重復仲裁與“一事不再理”
6公益訴訟排斥私益訴訟?——損失同一性的識別
7訴權的消滅?——無異議破產債權裁定的既判力
8抵銷抗辯的既判力:實體審理與重復訴訟
9代位權訴訟與本人訴訟——“一事不再理”
第九章 上訴
1“同”案還是“新”案?——續審制下二審變更案由的爭議
2不止判決主文:事實與裁判理由錯誤的上訴利益
3撤訴不棄權——二審撤回起訴后的重訴問題
4二審“新證據”規則的嬗變:從證據失權到合理采信
5二審的事實糾偏:未上訴部分審查的可能性
6二審的釋明:合同違約金調整的“最后防線”
7權利的“加減法”:二審變更上訴請求的適用與限制
8上訴的“防護傘”:禁止不利變更
9訴訟行為與契約:二審和解協議的效力與救濟
第十章 審判監督
1“未判不利,不得再審”:濫用再審程序的終結
2案外人救濟的“兩駕馬車”:再審程序與第三人撤銷之訴
3程序懈怠的代價:未繳上訴費與再審申請的司法回應
4濫用與失權:再審新證據的“三重”透視
5司法糾錯的防線:檢察監督如何撬動再審之門
6再審利益的喪失?——再審補充性原則
7再審申請不受理訴訟費爭議
8再審有限性:再審請求范圍的限縮與擴張
9債權轉讓與再審申請的主體資格
第十一章 證據與證明
1法庭上的秘密:未經許可錄音錄像的證據資格判定
2穿透證據識別法律關系
3從已知推未知——推知事實的謎團
4另案自認事實的預決效
5記不清還是不想說?——擬制自認的判定
6拒絕配合親子鑒定是否構成證明妨礙?
7讓對方為我舉證——書證提出命令的適用
8由誰舉證?——公共場所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分配
9從事實到權利:證據能否獨立提起確認之訴?
第十二章 保全與執行
1財產保全錯誤的認定——從“主觀過錯”轉向“客觀歸責”
2行為保全的介入——公司控制權之爭
3以保代執:糾紛解決的“快捷鍵”
4一步到位:賦強公證債權文書的執行
5從有形到無形:數字資產的執行
6債權與生存權的平衡:唯一住房的執行問題
7執行和解協議的可訴性:債務更新還是新債清償
8待確權的執行財產——確權訴訟抑或執行異議之訴
9執行文書的外部效應——執行力主觀范圍的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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