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部分產品認證模式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部分產品認證模式的公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部分產品認證模式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部分產品認證模式的公告
2025年第57號
為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目錄內部分產品的認證模式予以調整,實施第三方認證評價方式。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2027年1月1日起,熔斷體、小功率電動機、電鉆、電動砂輪機、電錘、直流弧焊機、TIG弧焊機、MIG/MAG弧焊機、等離子弧切割機、汽車安全玻璃、汽車安全帶、機動車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機動車輛間接視野裝置、汽車座椅及座椅頭枕、汽車行駛記錄儀、車身反光標識等16種產品應當取得CCC認證證書并標注CCC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強制性認證產品符合性自我聲明信息報送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中相關產品的自我聲明將被統一注銷。
二、2026年7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上述16種產品的CCC認證委托(認證機構將另行指定)。對于持有效自我聲明的產品,指定認證機構應當在確保認證質量和風險可控的基礎上,積極采信自我聲明評價結果,換發CCC認證證書。系統不再接受、生成相關產品的自我聲明。
三、企業應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CCC認證證書轉換,并及時主動注銷相應的自我聲明。對于自我聲明有效期內已經出廠且不再生產的,無需轉換,可繼續銷售。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