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黑土地保護條例
四平市黑土地保護條例
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會
四平市黑土地保護條例
四平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第18號
《四平市黑土地保護條例》已由四平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4年12月30日修訂,經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5年3月27日批準,現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5年4月2日
四平市黑土地保護條例
(2021年7月27日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2021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準 2024年12月30日四平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 2025年3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準)
第一條 為了防止黑土地數量減少、質量下降,促進黑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提高糧食產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黑土地保護。
本條例所稱黑土地,是指具有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質表土層,性狀好、肥力高的耕地。
第三條 黑土地保護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用養結合、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結合、突出重點、綜合施策的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農業生產經營者實施、社會參與的保護機制。
第四條 黑土地應當用于糧食和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蔬菜等農產品生產。
黑土層深厚、土壤性狀良好的黑土地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劃入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實行嚴格保護,確保數量和質量長期穩定。
第五條 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采取以下黑土地質量提升措施提高黑土地質量:
(一)因地制宜實行輪作等用地養地相結合的種植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推廣適度休耕;
。ǘ┮虻刂埔送茝V免(少)耕、深松等保護性耕作技術,推廣適宜的農業機械;
。ㄈ┮虻刂埔送茝V秸稈覆蓋、粉碎深(翻)埋、過腹轉化等還田方式;
。ㄋ模┙M織實施測土配方施肥,科學減少化肥施用量,鼓勵增施有機肥料,推廣土壤生物改良等技術;
。ㄎ澹┩茝V生物技術或者生物制劑防治病蟲害等綠色防控技術,科學減少化學農藥、除草劑使用量,合理使用農用薄膜等農業生產資料;
。┢渌谕恋刭|量提升措施。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履行黑土地保護職責:
。ㄒ唬┦、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黑土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黑土地保護協調機制;采取黑土地保護措施,加強黑土地農田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黑土地質量;將黑土地保護資金納入本級預算;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黑土地保護情況等職責;
(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確定黑土地保護、利用、治理、修復精細化措施;制定并組織實施黑土地質量提升計劃,明確黑土地質量提升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重點工程、保障措施等職責;
。ㄈ┼l鎮人民政府、有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組織實施黑土地保護工作,向農業生產經營者推廣適宜其所經營耕地的保護、治理、修復和利用措施,督促農業生產經營者履行黑土地保護義務。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據管理權限按照下列規定履行黑土地保護職責:
。ㄒ唬┺r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編制黑土地保護規劃,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推進梨樹模式等黑土地保護模式的創新示范和應用;推廣使用黑土地質量提升措施,提高黑土地質量等職責;
(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開展黑土地類型、分布、數量、質量、保護和利用狀況等情況的資源調查,建立黑土地檔案;建立健全保護黑土地資源監督管理制度等職責;
。ㄈ┥鷳B環境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制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對涉及土地利用的規劃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等職責;
。ㄋ模┴斦鞴懿块T落實黑土地保護經費投入,撥付黑土地保護獎勵、補貼和補償資金等職責;
(五)水行政、林業、發展改革、科技等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黑土地保護相關工作。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黑土地保護工作體制:
。ㄒ唬┙⒔∪镩L制。建立縣(市)區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包村、村包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包農業生產經營者的田長制。田長制的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ǘ┙⒔∪己嗽u價制。市、縣(市)區應當明確黑土地保護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限,主動接受省人民政府黑土地保護責任落實情況考核,并加強考核評價結果運用,將考核評價結果適時向社會公開;
(三)建立健全長效宣傳機制。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應當在每年7月22日所在周集中開展黑土地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的黑土地保護意識。
第九條 檢察機關和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破壞黑土地資源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
第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應當依法發包農村土地,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黑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黑土地等行為。
第十一條 農業生產經營者應當自覺履行黑土地保護義務,依法依約保護黑土地,不得違法將黑土地用于非農建設。
農業生產經營者未盡到黑土地保護義務,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以不予發放耕地保護相關補貼。
第十二條 鼓勵、支持黑土地向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糧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開展土地平整,實行規模化經營、機械化耕種。
鼓勵、支持農業生產經營者使用符合標準的優質有機肥和生物可降解農用薄膜。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不得占用黑土地;確需占用的,應當依法嚴格審批,并補充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
建設項目占用黑土地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對耕作層的土壤進行剝離。剝離的黑土應當就近用于新開墾耕地和劣質耕地改良、被污染耕地的治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復墾等。
第十四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破壞黑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ㄒ唬┍I挖、濫挖和非法買賣黑土;
(二)在黑土地上擅自傾倒廢水及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
。ㄈ┥a、銷售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
。ㄋ模┦褂貌环蠘藴实墓喔扔盟
。ㄎ澹┰谥参锉Wo帶內從事開墾、開發和放牧活動;
(六)以建設庭院、農業設施或者農業園區等為名,違法違規占用黑土地;
。ㄆ撸┢渌煞ㄒ幰幎ǖ慕骨樾。
第十五條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造成黑土地面積減少、質量下降、功能退化或者生態環境損害的,應當依法治理修復、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 本條例未規定的黑土地保護制度、保護措施、監管職責、法律責任以及違反本條例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