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檢察技術支持公益訴訟檢察典型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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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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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為深入貫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技術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檢察公益訴訟技術支撐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選編了“江西省贛州市檢察機關督促保護東江源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等6件檢察技術支持公益訴訟檢察典型案例,現印發給你們,供參考借鑒。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5年9月18日
案例一
江西省贛州市檢察機關督促保護東江源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流域生態環境保護 衛星遙感影像 無人機航拍 快速檢測 四級聯動
【技術要點】
流域保護治理公益訴訟案件中,由于河流流域具有面積廣闊、跨行政區等特點,能否快速、精準發現隱蔽公益損害行為、掌握涉案現場歷史變化,獲取證據成為案件辦理的關鍵問題。本案中,檢察機關運用公益訴訟“衛星+無人機+現場”的“空天地”一體化調查取證技術以及“現場快檢+快檢室檢測”的“多層次立體化”檢驗體系,有效破解關鍵難題,為高質效辦案提供了有力支持。
【基本案情】
東江是珠江三大水系之一,發源并流經江西省贛州市境內5個縣(市),其在江西境內的流域面積達3532.6平方公里,約占東江全流域面積的十分之一。近年來,隨著東江源流域內經濟社會活動的日益頻繁,同時也帶來了水土流失、礦山污染、畜禽養殖污染、濕地占用等生態環境問題,嚴重破壞、污染東江源流域水環境,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024年4月,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根據最高檢珠江流域水環境治理專案工作部署,構建“1+5”一體化辦案模式,經組織轄區內涉東江源流域5個縣(市)檢察院,分層監督、整體推進案件辦理。檢察官與技術人員協作配合,通過衛星遙感技術精準確定涉案現場歷史變化,運用無人機航拍調查取證,利用現場勘驗快速檢測水體污染情況,融合一體化、多層次的調查取證工作模式,發現流域污染線索,掌握涉案現場歷史變化,為查明污染情況、證實行政機關“違法行為”要素提供有力證據支撐。通過技術手段持續跟進監督、現場評估等方式綜合認定行政機關已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流域內多重環境問題得到系統治理。
【技術支持辦案情況】
一是利用衛星遙感影像多光譜地物分類技術回溯掌握涉案現場歷史變化證據。針對位于東江源國家濕地公園存在多處濕地被長期違規占用建設塑料制品廠、塑料大棚等問題,經安遠縣人民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回復稱濕地公園驗收前已經形成,未占用濕地,不存在怠于履職。因該濕地公園于2008年11月經原國家林業局批準試點建設,2015年12月通過驗收,時間跨度長,導致行政機關權責主體不清晰。2024年10月,在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部、第八檢察部聯合指導下,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層報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申請技術協助后,調取2013年至2024年遙感影像,結合衛星遙感多光譜地物識別分類技術,對濕地公園范圍內人工建筑物與自然要素進行了區分。查明該濕地公園自2015年12月通過驗收以來,案涉建筑物呈現從無到有且占地面積逐年擴大的情形。據此,證實了行政機關“違法行為”要素,安遠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安遠縣林業部門及屬地鎮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2件,推動問題整改。
二是使用無人機航拍開展現場核實完成調查取證。安遠縣人民檢察院依托無人機航拍巡查技術,通過高空廣域拍攝,對涉案東江源國家濕地公園范圍內隱蔽區域開展全覆蓋勘查,精準發現蔬菜大棚、養殖場等違法占用、污染濕地的隱蔽情形。尋烏縣人民檢察院針對東江流域內礦山水土流失問題,利用無人機航拍,對礦區礦點定點采樣,對涉案礦點開展圖片視頻取證,證實尋烏某礦業公司排土場坡頂存在多處裸露區域,礦區截排水系統、沉淀池缺失,排水溝堵塞,水土保持措施體系缺乏聯通,嚴重影響東江源用水凈水能力。
三是結合快檢實驗室水質快速檢測方法鎖定污染數據。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利用便攜式分光光度計和水質多功能檢測儀對東江源流域污染可疑點采集水樣,進行水質快速檢測,交辦督辦涉及畜禽養殖污染、礦山污染等案件線索3批30余件。尋烏縣人民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依托該院公益訴訟快速檢測實驗室開展東江源水質檢測工作,重點對尋烏水斗晏水庫、太湖水庫、馬蹄河等關鍵坐標區域定點定期取水快檢,水質檢測采樣20余處,排查異常指標,確保摸排線索、固定證據及時準確,為案件調查、釋法說理提供技術支撐。
2024年4月至9月,針對東江源流域跨區域存在的水土流失、畜禽養殖污染、礦山污染、違規占用河道等多重污染導致公共利益受損問題,涉及行政監管部門多、層級不一,贛州市人民檢察院直接以事立案,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36件,制發檢察建議33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2件。2024年9月,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聚焦東江源流域內跨行政區劃普遍存在的多個生產建設項目違規建設致水土流失、礦山企業水土保持措施不規范等導致的東江源流域水環境破壞、污染等問題,依法向負有跨流域監管職責、牽頭統籌的贛州市水利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從市級層面統籌做好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解決跨區監管難題。
通過案件辦理,贛州市檢察機關共督促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170余萬元,修復礦山和其他生產建設項目坡面11.3萬余平方米;拆除非法搭建釣臺68處,清理機械設備、砂石、堆土等23處,拖離失管船舶、竹筏20艘,收繳清理各類非法網具65套;推動治理養殖排污問題158個,處理存欄畜禽1萬余頭,完成處置、退養和拆除禁養區內存在的69家肉豬養殖場;督促230余家汽修企業與正規資質的危廢收儲公司簽訂危廢處置收集協議,定期回收廢礦物油,處置廢舊礦物油40余次8.65噸。
為檢驗辦案成效,檢察機關持續對整改情況進行追蹤。贛州市人民檢察院組織相關基層院同步開展整改效果評估,邀請“益心為公”志愿者等赴實地查看,按照同一區域、同一時期、同一種衛星遙感數據等基本方式對比辦案治理前后的水體水質情況,無人機航拍技術對整改現場進行航拍,運用水質快速檢測技術,通過水體富營養化、黑臭指數、懸浮物濃度等比對污染程度,檢測水體污染治理情況,通過技術手段跟蹤、現場評估等方式綜合認定行政機關已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流域內多重環境問題得到系統治理,案件辦理取得明顯成效。同時,結合省人大常委會“公益訴訟江西行”主題活動,將專案工作納入人大調研督導重點內容,形成“人大監督+檢察監督”合力。2024年12月,結合案件辦理,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與贛州市林長辦公室、贛州市公安局、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贛州市“林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聯動機制工作方案》,明確聚焦流域內涉林水土流失、濕地保護、林業資源保護等,進一步強化工作聯動協作、公益訴訟案件督促反饋和生態修復聯動,并聯合對專案整改效果開展成效綜合評價,強化水環境動態監測,形成長效機制。
【典型意義】
(一)綜合運用技術手段開展調查,解決流域污染線索發現難問題。面對河流流域內污染行為具有隱蔽性強、涉案范圍廣等難題,檢察機關綜合運用衛星遙感影像、無人機航拍巡查、現場勘查取樣和快速檢測等技術手段,有效實現了流域污染情況快速掌握、隱蔽污染情形精準發現、水質污染程度準確掌握,充分發揮了省、市、縣一體化辦案機制優勢,立體融合利用科技手段有效履行職能,全面查明污染情況,實現精準溯源。
(二)依托技術手段調查取證,破解行政違法行為認定難題。檢察機關利用衛星遙感技術監測范圍大、時間跨度長、光譜波段多等技術特點,結合衛星遙感歷史影像和多光譜地物分類技術,有效解決了涉案區域違法建筑物建設時間不明確的認定難題,回溯掌握了涉案現場歷史變化,固定了證明行政違法行為的客觀證據。
(三)通過技術手段持續跟進監督,促進公益訴訟職責履行,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在全面查清公益損害事實和相應監管問題的基礎上,因涉及行政監管部門眾多、層級不一等問題,可以由上級檢察機關通過構建“1+N”一體化辦案模式,分層監督、整體推進案件辦理,不同層級檢察機關督促同級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通過邀請“益心為公”志愿者等參與評估、無人機航拍輔助現場勘查、衛星遙感持續跟蹤反饋、水體快速檢測認定水污染治理成效等手段,檢驗辦案成效,確保受損公益全面修復。
案例二
四川省瀘縣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耕地保護 衛星遙感比對 無人機數字建模 技術支撐體系
【技術要點】
耕地是重要的土地資源,當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象具有普遍性,針對該類案件線索發現難、地形復雜、隱蔽性強、證據固定難等問題,本案中檢察機關綜合運用衛星遙感數據和耕地矢量圖斑數據進行對比,篩查發現線索,并通過無人機航拍取證、數字建模、面積測算,進行現場勘驗,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基本案情】
2023年,四川省瀘縣人民檢察院利用衛星遙感數據結合AI比對,發現全縣范圍內多處耕地建有房屋的線索。經核查,發現全縣共有247戶農戶占用耕地建房,占地約408畝,數量多、分布廣。瀘縣人民檢察院進一步開展精準監督,對整治情況較差的得勝鎮進行調查,通過無人機建模、現場勘驗,查實王某某等7戶村民未經合法用地審批,亂占耕地建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819.33m2.致使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到損害。
【技術支持辦案情況】
(一)構建一體化技術支撐體系。為全面落實最高檢《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技術工作的意見》,更好為檢察辦案提供技術支撐,瀘縣人民檢察院全面落實基層技術負責人制,成立技術支撐辦案專家工作室,組織和培養了一支涵蓋技術性證據審查、檢驗鑒定、電子數據、無人機建模等的5人專業技術隊伍,做到部門專責、工作專崗,出臺技術服務保障辦案工作機制。建設公益訴訟快檢實驗室,配備水、噪音、食品等檢測設備。同時該院還研發數字辦案平臺,集數據收集存儲、分析處理、偵查指揮、數字模型、數字沙盤等功能為一體,通過數字賦能提升檢察監督質效,構建從傳統技術到數字技術的一體化技術服務保障辦案體系。
(二)衛星遙感數據比對發現線索。瀘縣人民檢察院通過數字辦案平臺的耕地保護數字沙盤,利用衛星遙感數據與自然資源規劃部門的耕地矢量圖斑數據進行圖像配準、地物分類、變化檢測、時間序列圖像變化趨勢比對,發現全縣范圍內多處應是耕地的地方建有房屋的線索,該院立即成立“技術+業務”的公益訴訟工作專班。
(三)數字建模固定證據。違規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全縣所有鎮(街道),范圍廣、地形復雜、隱蔽性強,調查核實難度大。瀘縣人民檢察院選取整治情況較差、有代表性的得勝鎮開展精準監督,制定調查方案。在檢察官主持下,技術人員通過無人機航拍、三維建模等進行現場勘驗,精準測量被破壞土地面積,制作現場勘驗文書固定證據。經調查,王某某等7戶村民在選址重建過程中,未經合法用地審批,占用永久基本農田819.33m2.鎮政府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未進行處罰,怠于履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職責,致使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到損害。2023年8月8日,瀘縣人民檢察院向鎮政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管理職責。該鎮政府收到檢察建議后于9月22日回復稱已采取相應措施整改。
(四)衛星遙感數據比對跟進監督。收到檢察建議回復后,為確保監督實效,檢察技術人員再次用衛星遙感數據與自然資源規劃部門的耕地矢量圖斑數據進行比對,發現7戶村民中有5戶村民在耕地上建房的違法狀態仍未消除,隨后在檢察官主持下再次開展現場調查,用多門類技術手段固定證據,確認鎮政府整改并未到位,遂決定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五)檢察技術人員出庭支持訴訟。2023年10月27日,瀘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瀘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判令鎮政府依法履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管理職責,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置。檢察技術人員受指派出席支持訴訟,現場展示衛星遙感比對數據和無人機航拍情況,作出專業解釋和說明。面對充足的證據和事實,被告認可檢察機關的指控,瀘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判令鎮政府在判決生效起六個月內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六)技術助力助推社會治理。針對衛星遙感數據對比發現的全縣范圍內普遍存在的違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瀘縣人民檢察院將比對出的所有違規點位匯總反饋給相關職能部門,推動全縣范圍內開展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專項清理。2024年4月15日,檢察機關向縣農業農村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對全縣范圍內類似違法行為進行清理,強化宣傳引導,系統推進整治,形成長效機制。同時通過數據比對與實際勘驗中發現的衛星圖斑與實際地況誤差問題,2024年5月15日,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在國土規劃中加強現場調查核實,做到規劃精準、調整及時。通過技術服務辦案,推動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國土空間規劃等專項清理,國家自然資源督查反饋違法違規問題明顯下降。
【典型意義】
(一)業務+技術,構建檢察技術支撐體系。檢察技術是調查核實的重要手段,也是“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重要保障。在信息化、數字化快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傳統的司法辦案模式正在逐步改變,大數據分析、監督模型構建、無人機航拍+數字建模、痕跡檢驗等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檢察技術在服務辦案中的獨特優勢凸顯。基層檢察院處在司法辦案最前沿,通過整合技術資源,培養技術人才,挖掘技術潛力,加大硬件投入,建立技術負責人制度,構建檢察技術服務保障辦案的一體化支撐體系,為高質效辦案提供強力支持。
(二)衛星遙感技術,助力高效發現公益訴訟線索。亂占耕地建房在農村大量存在,且隱蔽性強、分布廣、地形復雜,沒有專業設備和人員,即使在現場也很難發現案件線索。檢察機關利用相對比較成熟的衛星遙感技術,調取相關職能部門的圖斑數據,進行分析對比,能快速在海量的數據中獲取案件線索,再利用人工對其進行進一步分析研判,可以有效降低工作量,提升分析效率。
(三)數字建模+庭審支撐,促進高質效辦案。針對公益訴訟檢察涉及的耕地、森林、河流、大型不可移動文物等對象,覆蓋范圍廣、取證難度大、損害點隱蔽等特點,可充分發揮技術手段調查取證,利用無人機航拍、高清攝像、全景掃描、數字建模技術,全面及時地固定現場證據,精準測量損害范圍,計算損害當量,制作現場勘驗報告,實現技術與公益訴訟融合辦案。同時對技術手段收集的證據,技術人員可作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參與庭審,協助開展專門性證據材料的演示和說明,為公益訴訟起訴提供堅實保障。
案例三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房地產企業違法使用人臉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個人信息保護 人臉識別 電子數據勘驗
【技術要點】
房地產企業違法收集、使用消費者人臉信息并將本地數據每日上傳云端并自動刪除,面對數據定位和取證難題,檢察機關一體履職聯合調查,采用逆向追蹤、遠程勘驗等技術方法獲取云端數據,向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履職,推動房地產行業系統內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協同治理。
【基本案情】
上海市青浦區A、B兩家房地產企業隸屬于國內知名地產集團,自2023年10月起兩家企業在售樓處違規安裝多個人臉抓拍高清攝像頭及人臉分析識別系統,用于客戶類型甄別、信息分析后與中介結算傭金等商業用途。截至案發,共違法收集、使用人臉照片、視頻等生物識別信息達2.8萬余條,侵犯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檢察機關調查取證過程中,針對數據定位和取證難題,充分發揮融合履職及檢察技術部門支撐作用,采用逆向追蹤、遠程勘驗等技術手段獲取涉案公司隱匿于異地云服務器的人臉數據,為查明公益損害事實提供有力證據支撐。
【技術支持辦案情況】
2024年4月,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接“益心為公”志愿者提報線索稱,A企業售樓處裝有具有人臉抓拍、識別功能的攝像頭,涉嫌違法收集、使用消費者人臉信息。青浦區人民檢察院受理線索后,同步在上海檢察公益訴訟全息智能線索平臺開展大數據篩查,發現B企業同類線索,經研判后于同年5月9日合并立案調查。通過現場勘驗、暗訪消費者、詢問企業員工等方式,查明A、B兩家房地產企業在售樓處安裝人臉抓拍系統,在未取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持續違法收集、使用消費者人臉信息的基本事實,但認定公益損害性尚需查明違法抓拍持續時間、人臉照片數量等關鍵定案證據。初次勘驗中并未能在本地人臉抓拍系統中定位到人臉數據,無法形成企業違規獲取、使用人臉數據的證據鏈。
青浦區人民檢察院申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職能部門提供技術支持,成立聯合專案組一體聯動開展調查。辦案組借助市院司法鑒定中心實驗室所具有的智能圖像分析、電子數據勘驗等技術優勢,決定轉變工作思路,突破由前端到后端的傳統勘驗模式,采用數據回溯的逆向勘驗方法。先通過銷售人員手機中的人臉分析軟件摸排人臉照片的存儲位置,其指向某異地的云存儲服務器;經反查、分析云存儲服務器相關上傳日志,其路徑又進一步指回了該售樓處。辦案組遂開展二次調查,利用照片刪除后人臉特征分析值仍留存于本地服務器的技術特點,開展逆向分析,準確定位到進行監控錄像數據處理及上傳的本地圖像處理服務器。該圖像處理服務器內設有周期性執行的程序腳本,經逆向分析軟件程序,證實其系利用圖像識別技術分析篩選出監控視頻中的相關人臉照片視頻,每日打包上傳云端后自動刪除數據,由此還原出一條涉案企業采集、分析、識別、使用、上傳、存儲消費者人臉信息的完整證據鏈,并探明該新型技術儲存路徑,為后續類案辦理提供指引。在上述調查基礎上,辦案組借助人工智能圖像分析技術,實現對上述人臉信息的快速精準去重,最終查明涉案兩家房地產企業自2023年以來違規收集、使用消費者人臉敏感信息共計2.8萬余條。
2024年6月20日,青浦區人民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向負有監管職責的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監管職責,對涉案公司違法收集、儲存、使用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依法查處整治。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對涉案公司立案調查,督促涉案企業及時整改,并依法對A、B兩家公司分別作出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行政處罰,推動其所隸屬的地產集團對旗下公司售樓處全面整改。期間,青浦區人民檢察院邀請“益心為公”志愿者參與跟蹤觀察,見證涉案企業永久刪除違規獲取的公民人臉圖像信息及系統后臺殘留的人臉特征分析值等數據,關閉展廳內攝像頭的人臉抓拍功能。
在個案辦理基礎上,青浦區人民檢察院會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執法司法聯動機制,明確線索互移、信息共享、辦案互助、跟蹤回訪、定期會商等協作模式,依托該機制推動全區10余處在售樓盤的房地產公司共同簽署《房地產行業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倡議書》,開展房地產企業個人信息普法宣傳活動20余次。
【典型意義】
(一)檢察機關一體履職,技術支撐實現高質效辦案。應對抗拒調查、隱匿證據等問題,檢察機關充分發揮一體融合履職效能,通過上下級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技術部門聯合調查,強化科技賦能。同時創新取證思路,通過大數據篩查、云服務器日志反查、網絡逆向追蹤等多種技術手段,破解涉網取證難題,為新型數字取證類案件辦理提供了可復制的實踐樣本,切實提升辦案的精準性和規范性,實現高質效辦案。
(二)以技術精準回應數字時代的民生關切,以點帶面推動行業治理。檢察機關將檢察技術全流程應用于行政公益訴訟過程中,通過辦案過程中電子數據提取、固定回溯整個侵權過程,督促對涉案企業依法行政處罰并全程監督數據銷毀,推動了案件的有效辦理和行政部門的依法履職。在助力個案高質效辦理的同時,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實現行業治理、標本兼治,以高質效檢察履職,踐行檢察公益訴訟在數字經濟治理中的擔當作為。
(三)凸顯檢察公益訴訟守護個人信息安全的制度價值。消費者人臉信息屬于敏感個人信息,依法受到嚴格保護。檢察機關將商業場景人臉識別“無感采集”等違規濫用行為納入公益訴訟實踐辦案監督范疇,筑牢敏感信息保護城墻,有效保護公民隱私切身利益。同時也充分發揮制度效能,面對大型企業侵權、技術復雜、個體維權難等困境,通過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督促依法行政,以最小司法成本實現個人信息風險防控,完善了數字時代的權利救濟途徑,為數字經濟背景下的個人信息保護提供了司法解決方案。
案例四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燒烤店羊肉串摻假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食品安全 以假充真 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 快檢初篩 DNA檢測 一體化履職
【技術要點】
羊肉串摻假隱蔽性強、常規技術手段難以識別。本案綜合運用多重技術手段,通過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鎖定線索,運用動物源性快速檢測試劑盒初篩固定證據,依托最高檢檢察技術部門專業設備進行DNA檢驗。食品中的肉類種屬鑒定是傳統DNA技術應用領域的進一步拓展,羊肉串等熟食加工過程導致DNA降解程度高,需要有針對性地開發提取方法。此外,需通過預實驗比對不同試劑盒的基因擴增效率差異,精準優化擴增體系參數。本案對豬、雞、鴨等多種動物源性成分進行重復檢測,最大限度降低假陽性及假陰性風險。
【基本案情】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外賣平臺中某些燒烤店商品頁面宣稱“百分百純羊肉”“假一賠百”,但店鋪評論中消費者多次反映肉質異常、疑似摻假等問題。該院通過構建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發現大量羊肉串摻假線索,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該院以此為切入點,在全區范圍開展專項監督行動。隨后,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統籌全市16個基層院開展打擊羊肉串摻假專項行動,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行政機關全面履職,推動行業專項整治。
【技術支持辦案情況】
(一)應用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動物源性成分快速檢測試劑盒破解取證難題。2025年2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發現外賣平臺燒烤產品存在大量負面評價的情況,通過構建“價格異常+負面評價”多維度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識別羊肉串摻假線索。依據高風險商戶分布、檔次及平臺排行等情況制定取樣方案,聯合辦案組運用動物源性成分快速檢測試劑盒對于商圈、外賣平臺以及不同檔次餐飲場所樣本開展現場初篩,快速鎖定摻假證據并固定檢材,破解取證難題、提升成案效率。
(二)動物源性DNA檢驗識別摻假,強化證據支撐。熟食加工過程導致DNA降解程度高,常規人源DNA提取方法難以滿足羊肉串等熟食中動物源性成分檢驗需求。此外,不同的試劑盒對同一基因的擴增效率存在差異,影響定性定量準確性。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基于實驗儀器、試劑及檢材特點,通過大量預實驗比對不同試劑的擴增效果,優化適配熟食DNA特征的擴增體系。嚴格依據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采用多種檢測方法交叉驗證,對檢材中每種動物源性成分進行6次重復檢測,最大限度降低假陽性或假陰性風險,確保檢驗結果科學性和準確性。經檢驗,送檢樣品檢出豬、雞、鴨等多種動物源性成分,進一步夯實證據基礎。
(三)深化體系化管理機制,激活共享實驗室效能。建立全域協同機制,北京市檢察機關充分發揮首都區位優勢,統籌全市16區同步開展專項監督行動,整合全市技術資源,指派技術骨干參與聯合辦案組,實現從線索篩查到證據固定的高效銜接。激活共享實驗室效能,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統籌調配實驗室專業設備資源,組織北京市檢察技術人員全程參與檢驗過程,通過以案代訓提升技術人員專業能力,將共享實驗室轉化為技術能力培育平臺。1個月內完成了檢驗方法開發和全部樣品的鑒定工作,提升公益訴訟監督時效。
檢察機關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推動行政機關開展假劣肉制品專項整治行動,立案查處違法案件9起,罰沒17.8萬元,移送公安機關立案2件4人,抓獲上游犯罪嫌疑人2人。與市場監管、公安部門會簽《協同打擊治理肉制品摻雜摻假行為工作機制》,督促行業規范經營。
【典型意義】
(一)綜合運用多重技術手段破解隱蔽性摻假難題,有效提升線索發現效率和法律監督精準性。針對羊肉串等食品摻假隱蔽性強、傳統技術手段難以識別等問題,通過構建大數據模型,綜合分析價格異常、消費評價等多維數據,鎖定問題線索。通過快檢試劑盒實現可疑樣本快速篩查與檢材固定,提高取樣代表性。拓展傳統DNA技術應用領域,充分發揮技術優勢,建立科學、準確的檢驗方法。多種技術手段協同應用,確保結果科學可靠,提高線索發現效率與法律監督精準度。
(二)深化新興領域業務技術融合,發揮體系化管理優勢。充分發揮檢察機關體制機制優勢,橫向整合辦案資源,縱向貫通技術支撐體系。依托實驗室開放共享機制,統籌調配專業儀器設備,實現跨層級、跨區域技術資源的集約化利用。針對新技術應用場景,技術骨干全程參與辦案,精準對接業務需求,科學闡述技術路徑與應用邏輯。實現技術資源的高效整合,將共享實驗室轉化為能力建設平臺,以案代訓,提升檢察技術人員專業水平與能力儲備。
(三)強化證據科學性,推進司法協同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加強標準化與規范化技術應用,從證據采集到檢驗分析全過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通過公益訴訟與刑事司法的有機銜接、協同推進,實現公共利益保護與犯罪打擊的雙向促進,從源頭上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風險。
案例五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制售假冒偽劣蜂膠產品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保健食品安全 快速檢測 文件檢驗 微量物證
【技術要點】
蜂膠產品有效成分為總黃酮,利用黃酮類化合物羥基官能團經加氫反應后溶液顏色變化特性,可快速定性是否含總黃酮。采用高效液相色譜分析技術檢測正品和網售假冒產品成分,正品出現黃酮類化合物特征物質蘆丁等20余種同類化合物色譜峰,網售假冒產品未出現蘆丁及同類化合物色譜峰,判斷兩者成分不同。進一步通過總黃酮含量定量分析,認定網售假冒產品為偽劣產品。同時,運用文件檢驗技術,比對產品外包裝的印刷網點特征、線條形態和色料顯微結構等細節,確定是否為假冒注冊商標。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初,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檢察院履職中發現,網絡平臺存在銷售大量疑似假冒某品牌蜂膠軟膠囊情況。該品牌蜂膠軟膠囊依法取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有效成分為總黃酮。因網絡銷售產品涉及地域廣、產品數量大、產供銷鏈復雜,假冒偽劣鑒定往往成為案件辦理的關鍵,檢察官委托檢察技術人員提供辦案支持。江山市人民檢察院對市場上部分產品進行快速檢測,并將可疑樣品送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和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進一步鑒定。依據檢驗鑒定結果,江山市人民檢察院督促行政機關立案查處此類假冒偽劣案件8件,罰款80余萬元,將涉嫌刑事犯罪的4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并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動出臺全國首個蜂產品團體標準。
【技術支持辦案情況】
(一)顯色反應高效篩查,精準鎖定線索。江山市人民檢察院設有公益訴訟快檢品牌工作室,是浙江省院首批認定的8個個人品牌工作室之一,主要負責食藥安全類公益訴訟案件檢測工作。工作室檢察技術人員全面了解樣品特點,確定蜂膠有效成分為總黃酮,并查閱大量蜂膠相關標準。利用黃酮類化合物羥基官能團加氫反應后溶液顏色變化特征,進行快速定性反應。該方法簡單易操作,將檢材先溶于乙醇,再加鹽酸和鎂粉,觀察混合液的顏色變化。結果顯示網購產品混合液無顏色變化,正品混合液呈明顯紅色(黃酮陽性反應),初步判定網售產品為假冒偽劣產品。江山市人民檢察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調查。
(二)微量物證鑒定比對成分,鑒別產品真偽。為進一步證明網售產品為假冒蜂膠制品,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部門接受委托開展鑒定。鑒于天然蜂膠成分復雜,產地及樹種不同也會存在差異,且目前缺乏鑒別蜂膠真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針對的蜂膠類型不適用本案蜂膠保健產品等因素,檢察技術人員與辦案檢察官研究探討后,以網售產品與正品成分不一致作為突破口,采用高效液相色譜分析技術進行檢測。正品出現蘆丁等20余種同類化合物色譜峰,而網售產品并未出現,證實網售產品不含蘆丁,且與正品成分不同。綜合上述證據,江山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行政職能部門未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于2024年4月制發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督促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蜂膠產品違法行為。
(三)多種技術深度融合,證明假冒注冊商標及偽劣事實。行政機關接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但在假冒注冊商標和偽劣產品的認定上遇到技術難題。檢察機關啟動跟進調查,針對網售產品來源復雜、包裝工藝與正品較為相似,商標權益人難以有效辨別問題,衢州市人民檢察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部門一體化協作,運用文檢儀、電子顯微鏡等,聚焦比對產品外包裝的印刷網點特征、線條形態和色料顯微結構等細節,認定網購產品與正品的外包裝非同一印刷工藝和色料,確定其商標為假冒。針對蜂膠保健品國家標準空白的客觀現狀,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結合案情,以是否含有產品標示的唯一有效成分總黃酮,作為判斷網售產品是否系“以假充真”偽劣產品的依據。鑒于國家現行蜂膠總黃酮檢測標準主要適用于原始蜂膠、精制蜂膠等,不完全適用蜂膠保健產品,在參照基礎上依據產品執行標準(備案企業產品標準),采用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進行定量檢測,結果顯示正品總黃酮含量與標示的每100克含總黃酮1500毫克相符,而網售產品同一生產日期三次抽檢樣品均未檢出總黃酮,認定網售產品系以假充真的偽劣產品。
據此,行政機關立案查處此類假冒偽劣案件8件,罰款80余萬元,并將涉嫌刑事犯罪的4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經查,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林某、吳某等11人通過偽造包裝、以不含黃酮成分的凝膠膠囊冒充某品牌蜂膠軟膠囊,在多平臺10余個網店銷售近8萬瓶。網售假冒產品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江山市人民檢察院向江山市養蜂產業化協會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并同步發送給中國蜂產品協會,推動協會出臺全國首個蜂產品團體標準《蜂產品加工行業信用合規建設指南》(T/QSJX 007-2025)。
【典型意義】
(一)發揮品牌工作室特色化實驗室優勢,助力高質效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江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托公益訴訟快檢品牌工作室,在非法食品添加、保健品市場亂象等食藥安全領域形成市場信息分析研判+快檢篩查的工作機制,已成為公益訴訟高質量案源的重要途徑。本案以品牌工作室為基礎,充分發揮“一體化使用”優勢,聯合市院、省院、最高檢檢察技術部門形成全面、可靠的證據體系,推動“技術賦能”社會治理。
(二)協同運用文件檢驗與微量物證鑒定,認定假冒偽劣產品。假冒偽劣產品認定主要涉及外在包裝假冒和內在質量偽劣鑒定。文件檢驗通過比對印刷方式、印刷色料等,可鑒別高仿包裝,認定是否構成假冒注冊商標。微量物證鑒定則進行有效成分比對,本案中高效液相色譜技術定性分析出正品和假冒產品成分區別,并應用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對黃酮類化合物進行定量檢測,證明“以假充真”偽劣產品事實。
(三)合理使用產品標準方法確定標示成分含量,破解標準缺乏難題。蜂膠保健食品尚無國家標準,難以從“以次充好”方面進行認定。產品執行標準為企業產品標準,并標注在食品標簽上,表明產品應符合該標準。本案在缺乏適用的國家檢測標準時,依據產品執行的備案企業產品標準,進行產品標稱有效成分檢測,從“以假充真”方面認定偽劣產品。
案例六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檢察院督促行政機關履行電子煙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電子煙監管 新型精神活性物質 檢驗鑒定
【技術要點】
電子煙產品違法添加依托咪酯等新型精神活性物質的問題比較突出。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獸用麻醉藥替來他明可能成為其替代品。當地檢測機構采用色譜分析技術,替來他明的檢出限較高,易受樣本復雜基質干擾。針對電子煙產品違法添加新型精神活性物質隱蔽性強、成分復雜、缺乏高精度檢測方法等技術性難題,最高檢檢察技術部門采用高效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提高了替來他明的檢測靈敏度和抗干擾能力,實現替來他明的精確檢測。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檢察院針對電子煙產品隱蔽性強、易誘導青少年群體的特點,在對校園周邊、熱門商圈等區域的電子煙銷售場所走訪中發現,部分商家在未依法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通過實體店及微信平臺,廣泛向全市范圍內的非特定消費者銷售果味電子煙及一次性中藥霧化電子煙。吉林市人民檢察院成立“公益訴訟+檢察技術”聯合辦案組,開展取證與成分檢測工作,并將樣品送最高檢檢察技術部門檢驗。經檢驗,送檢果味電子煙煙堿含量超標,中藥霧化電子煙中含有替來他明。替來他明原為獸用麻醉藥,屬成癮性違禁物質,攝入可致幻,過量可導致嚴重健康危害甚至死亡。上述行為不僅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規,還嚴重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特別是青少年群體的健康權益。檢察機關督促煙草專賣部門開展電子煙專項整治,推動跨部門協作巡查,從源頭防控違法產品流入市場。
【技術支持辦案情況】
(一)基層技術人員初步檢測明確辦案重點。針對電子煙產品成分檢測的技術問題,辦案組制定了“區分、定性、精檢”三步策略,著重關注違禁成分的添加情況。通過調研網絡曝光的案例、監管部門的抽檢通報以及相關的行政處罰信息,辦案組認為替來他明可能已成為依托咪酯的潛在替代物質。檢察技術人員使用替來他明膠體金快檢試劑盒,對多批次中藥霧化電子煙進行初篩,多份樣品替來他明檢測結果呈陽性,為后續辦案提供了明確方向,初步鎖定案件重點。
(二)省級院發揮中樞作用破除技術瓶頸。基于快檢結果,吉林市人民檢察院與吉林市煙草專賣部門開展磋商。當地檢測機構在復檢過程中采用了色譜分析法,然而該方法的靈敏度有限,未能檢出目標物質。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報請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提供技術支持,省院技術部門分析指出該方法存在的局限,建議委托權威機構采用更高靈敏度方法進行鑒定。
(三)應用高精度檢測方法證實非法添加事實。辦案部門層級委托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對涉案果味電子煙中煙堿含量是否超標,中藥霧化電子煙中是否添加替來他明等違禁成分進行檢驗鑒定。鑒于尚無相關國家標準方法,技術人員運用了高效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其檢出限低至0.1ng/mL,顯著提升了檢測靈敏度和抗干擾能力。檢測結果顯示:送檢的6份中藥霧化電子煙煙液中均檢出替來他明成分。按照國家標準方法(氣相色譜法)檢驗,送檢果味電子煙煙堿濃度超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據檢驗結果,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一是專項打擊,督促煙草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對違法銷售果味煙及煙堿超標產品的主體予以處罰;將涉及銷售含替來他明電子煙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聯合查扣偽劣電子煙10萬余件,涉案金額1800余萬元。二是源頭防控,與市場監管部門建立電子煙產品注冊聯合審查機制,阻斷以醫用霧化器名義銷售電子煙的渠道,設立行業準入“防火墻”。三是效果回訪,2025年5月,檢察機關邀請“益心為公”志愿者對案件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確認整改措施全部落實到位。
【典型意義】
(一)創新技術路徑,破解新興業態監管難題。針對新興電子煙產品違法添加隱蔽性強、成分復雜的特點,檢察機關探索出“區分-定性-精檢”的三步走技術辦案路徑。有效整合檢察技術縱向(基層院-省院-最高檢)與橫向(檢察技術-行政執法檢驗)資源,形成了“基層發現-省級指導-頂層鑒定”與“檢察主導-行政協作”的雙重聯動技術支撐模式,為同類案件提供了可復制的技術方案。
(二)拓展監督維度,推動食品安全行業全鏈條治理。檢察機關發現依托咪酯列管后新型替代物濫用的潛在風險,將含有替來他明等新型精神活性物質的電子煙問題納入公益訴訟的監督視野。不僅聚焦個案查處,更通過檢察建議、協同機制推動構建了食品安全行業全鏈條治理模式,為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凈化新興業態市場環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