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6-2-2 20:46:47 最高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人民法院依法懲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長劉為波、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長李曉光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副局長姬忠彪主持。
問題一:剛才發布中提到,新型毒品案件增加、占比增大。請問下一步人民法院將如何做好新型毒品治理工作?
答:近年來,新型毒品案件呈增長趨勢,濫用問題愈發突出,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特別是青少年健康成長,成為當前禁毒工作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也提出新挑戰。下一步,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持續加強新型毒品治理工作。
1.進一步完善懲處依據,加強新型毒品案件審判工作。當前,新型毒品案件在行為定性、主觀明知認定、涉案毒品數量認定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規范,需要公檢法機關深入調研,研究解決辦案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并出臺有關規范性文件,為新型毒品案件辦理提供更為明確的規范指引。
2.進一步強化源頭管控,構建全流程新型毒品監管體系。要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加強新型毒品源頭治理。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融入國家和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人民法院將繼續落實“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做實治罪與治理并重,充分運用司法建議機制,制發高質量司法建議,以司法建議“小切口”融入毒品問題治理“大文章”,支持配合有關部門堵漏建制,共同織牢織密新型毒品管控體系。
3.進一步深化法治宣傳,提高公眾識別、拒絕新型毒品的能力。新型毒品具有很強的偽裝性、誘惑性,人民法院將根據不同物質屬性,更有針對性地深化禁毒法治宣傳:對于醫療用麻精藥品,強化安全用藥意識,讓公眾認識到是藥三分“毒”,濫用更是“毒”;對于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質,充分揭露其各種偽裝和嚴重危害,讓青少年群體徹底認清、主動遠離此類新型毒品。
4.進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探索新型毒品協作共治新舉措。新型毒品來源多元,種類繁多,加之部分具有藥毒雙重屬性。因此,相較傳統毒品,新型毒品問題治理難度更高,需要各部門齊抓共管、通力協作、凝聚合力。人民法院將在禁毒委統籌協調下,進一步加強同衛健、藥監、市場監管、海關、應急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共同做好新型毒品治理工作。
問題二:近年來病患或其親屬販賣治療后剩余麻精藥品案件引起社會關注,請問,人民法院如何處理此類案件?
答:醫療用麻精藥品具有藥品和毒品的雙重屬性,又是醫療機構開具的,普通民眾對其可能被濫用的毒品屬性知之甚少,有的患者或其親屬由于不了解有關規定,或因嫌麻煩,或者出于經濟考慮,將自己或親屬治療后剩余的麻精藥品,通過網絡平臺或病友群轉售,觸碰法律紅線,令人痛惜。對于此類案件的處理,我們認為,要重點把握兩點:
一是堅持區別對待。對于明知是吸毒人員或販毒分子而向其販賣醫療用麻精藥品的,要堅持依法從嚴懲處主基調,以相關毒品犯罪予以懲處。對于在病友圈里出售麻精藥品或者以放任心態向特定人員販賣少量麻精藥品的,不宜以毒品犯罪論處。
二是堅持證據裁判原則。要認真細致審查證據,如果有證據證實行為人具有販賣毒品的主觀故意,客觀上實施了販賣治療后剩余麻精藥品的行為,可以相關毒品犯罪論處;反之,如果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行為人有販賣毒品的故意,則不能認定其行為構成毒品犯罪,構成其他違法犯罪的,依法處理。
從司法實踐看,當前部分此類違法犯罪發生是由于我國治療后剩余麻精藥品回收渠道不暢所致,需要采取相應舉措暢通藥品回收渠道,調動病患及其親屬上交治療后剩余藥品的積極性,這有助于從源頭上消減此類違法犯罪。同時,也想借此機會提醒社會公眾,要遵醫囑服用麻精藥品,不要超量或者濫用藥物,治療后剩余的麻精藥品應妥善處理,切莫貪圖小利轉售他人,否則有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
問題三:當前濫用“笑氣”等未列管成癮性物質問題日益凸顯,青少年濫用問題突出,人民法院如何應對濫用此類物質的問題?
答:“笑氣”、丁烷、替來他明等未列管成癮性物質濫用問題,確實是當前毒品問題治理的一個復雜課題。這些物質雖無毒品之名,但有毒品之實,具有與毒品相似的毒害性和成癮性,如“笑氣”學名是一氧化二氮,早在2015年就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長期或大量吸食會導致神經損傷,出現肢體癱瘓、精神失常等癥狀,甚至死亡。近年來,不法分子為逃避法律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濫用“笑氣”等未列管物質的問題日益突出,成為影響禁毒工作成效和平安中國建設的一大隱患,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特別是青少年健康成長構成嚴重威脅。據了解,近三年繳獲的涉案“笑氣”數量大幅上升,濫用人員中青少年占比較大。人民法院在辦理此類案件時,堅持依法懲治、精準施策,積極破解“笑氣”治理難題,主要工作有三個方面:
其一,精準適用法律,用足用好相關規定。2023年我院印發的《全國法院毒品案件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提出,要織密刑事法網,對加工、販賣目前尚未列管物質行為,準確運用相關法律規定予以懲處,并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對于涉“笑氣”等未列管成癮性物質案件,雖然不作為毒品犯罪處理,但是構成其他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以此表明“未列管不代表不該管不能管”的嚴正立場。
其二,懲治次生犯罪,嚴管嚴控衍生風險。對于利用“笑氣”、替來他明等實施強奸、猥褻、故意傷害等犯罪的,以及吸食“笑氣”后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從嚴處罰,切實加大對涉“笑氣”等未列管成癮性物質犯罪的懲治力度,有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其三,積極協同共治,守牢守好安全底線。各級人民法院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工作,通過庭審直播、發布典型案例、法治進校園等方式,開展禁毒法治宣傳教育,揭露“笑氣”等未列管成癮性物質濫用造成的嚴重危害,讓廣大青少年清醒認識到,未列管成癮性物質同樣會毀滅人生。同時,通過制發司法建議等形式促推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對“笑氣”的管控,并建議有關部門及時開展列管評估,推動“笑氣”等成癮性物質列管。
日期:2026-2-2 20:46:47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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