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6-1-6 20:32:11 四川司法
近日,《四川省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標準與核查辦法》(下稱《辦法》)印發(fā),將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標準,規(guī)范了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核查工作。
《辦法》明確,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以申請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家庭收入、剛性支出和財產狀況等進行認定。
具體而言,申請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請前12個月的家庭收入扣減同期剛性支出后,月人均值低于申請受理地同期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且沒有價值較大資產的,應當認定為經濟困難。有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及其家庭收入、剛性支出、財產狀況等的認定,按照我省民政部門關于最低生活保障、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價值較大資產的認定按照四川民政部門關于低保邊緣家庭認定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在核查程序方面,《辦法》要求法律援助機構核查申請人的經濟困難狀況,可以通過信息共享查詢,或者由申請人進行個人誠信承諾。相關部門(單位)收到法律援助機構的信息核對委托公函和申請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信息核對授權文書后,應當在五日內依法依規(guī)提供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核查所需信息。
日期:2026-1-6 20:32:11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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