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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rqgs.com 2010-2-20 11:30:31 來源:歷史上的今天
【1950年2月14日】《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在莫斯科簽訂
1950年2月14日,經過毛澤東、周恩來同斯大林、維辛斯基會談,(LSJT.ORG)兩國政府在莫斯科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條約,同年4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30年。(lssdjt.com)雙方還簽訂《中蘇關于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中蘇關于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
《條約》規定,蘇聯同意放棄在中國的特權、在1952年之前將中國長春鐵路的一切權利和財產無償移交中國政府。蘇聯軍隊從旅順口撤退,中國政府償付蘇聯自1945年在此處的建設費用。大連的行政歸還中國管轄,蘇聯在大連臨時代管和租用的財產于1950年內由中國政府接收。蘇聯政府貸款3億美元給中國政府(年利百分之一)。
197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決定,鑒于國際形勢已發生重大變化,條約期滿后不再延長。
日期:2010-2-20 11:30:31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