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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rqgs.com 2010-2-28 14:39:15 來源:歷史上的今天
【1908年3月6日】清廷與英訂立滬杭甬鐵路供款合同,引起地方不滿
1898年3月6日,清政府與德國簽訂《膠澳租界條約》。1897年11月,德國借口兩名傳教士在山東巨野被殺,派軍艦占領(lǐng)膠州灣,然后逼迫清政府簽訂此項(xiàng)條約。主要內(nèi)容:一、德國租借膠州灣,期限99年;二、同意德國在山東修筑鐵路兩條,享有鐵路沿線30里內(nèi)的開礦權(quán);三、德國享有承辦山東各項(xiàng)工程的優(yōu)先權(quán)。這個(gè)條約使山東成為德國的勢(shì)力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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