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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6月4日】臺灣實行公地放領
http://www.qrqgs.com 2010-6-04 00:22:49 來源:人民網(wǎng)
1951年6月4日,臺灣實行公地放領,土地所有權由政府所有轉移為農(nóng)民所有。
臺灣當局4日公布《臺灣省放領公有耕地扶植自耕農(nóng)實施辦法》,該辦法是以貸款方式,把官方從日本財閥手中無償接管的那一部分公有地,賣給無地或少地的農(nóng)民耕種。
公地放領實際從1948年起即已實行,其中已放公地近5萬畝。從1951年以后,又放領了公地200多萬畝,約占公地總數(shù)的74.6%,有28.6萬戶農(nóng)民購到土地,每戶平均7.35畝。
日期:2010-6-04 00:22:49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