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歷史今天>>【2000年3月8日】胡長清在南昌被執行死刑
【2000年3月8日】胡長清在南昌被執行死刑
http://www.qrqgs.com 2010-3-8 00:26:09 來源:人民網
1999年12月22日,人民日報記者從中央紀委了解到,最近,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組成聯合調查組,在江西省委、省紀委及有關部門配合下,嚴肅查處了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經中央批準,中央紀委給予胡長清開除黨籍處分,有關部門已開除其公職。江西省委及省人大常委會已分別免去其省政府黨組成員及副省長職務,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將其逮捕。
經查,胡長清的主要違紀違法事實有:經濟上貪得無厭,利用職權便利及影響,大肆索賄受賄。胡長清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權便利及影響,采取向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條子、打招呼、下指令等手段,通過為他人解決貸款、建筑工程項目、營業執照、赴港定居、汽車過戶等問題,多次收受、索要賄賂。從1997年至1999年7月,共計收受、索要周雪華(私營企業主,已被捕)等8人人民幣153萬元、港幣75萬元、美金3.5萬元,以及價值140多萬元的高級手表、鉆戒等貴重物品。胡長清道德敗壞,生活腐化、墮落,情節惡劣。
中央紀委指出,胡長清違法違紀性質之嚴重,情節之惡劣,社會影響之壞,在我們黨內是少見的。把胡長清這樣一個腐敗分子揭露出來,清除出黨的隊伍,充分表明,在我們黨內決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顯示了我們黨懲治腐敗的決心。
中央紀委強調,胡長清從一個黨的高級干部墮落成為一個腐敗分子,最根本的原因是,背棄了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政治上蛻化變質,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手段,私欲極度膨脹。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中高級領導干部一定要從胡長清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以此為鑒、警鐘長鳴。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與黨同心同德,在思想上、政治上堅決與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矢志不移地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而奮斗;要立黨為公,正確行使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廉潔從政,真心誠意地為人民服務,兢兢業業地為國家作貢獻;要講正氣,不斷培養和弘揚高尚的人格品質,身體力行共產主義道德,嚴以律己,永葆革命氣節。
中央紀委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執行從嚴治黨的方針,切實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要堅持把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作為思想政治建設的首要問題抓緊抓好,教育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要對領導干部進行經常性的考核和檢查,加強監督,從嚴約束;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考核干部,嚴格按照規定任用干部。
2000年2月13日至14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2月15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胡長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追繳非法所得。2000年3月8日,胡長清在南昌被執行死刑。
日期:2010-3-8 00:26:09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