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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年3月4日】中俄簽訂陸路通商章程
http://www.qrqgs.com 2010-3-4 00:41:15 來源:人民網(wǎng)
1862年3月4日,中俄陸路通商章程在北京簽訂。通過這個通商章程,俄商在中國邊界百里內(nèi)免稅;“小本營生”的俄商可在蒙古各地免稅自由貿(mào)易;俄商貨物從陸路運至天津,進口正稅“按照各國稅則三分減一”;運往天津、通州的俄國商貨,經(jīng)張家口時可留十分之二在當(dāng)?shù)劁N售,一方面免納子稅,另一方面進口正稅同樣三分減一;俄商從張家口販運土貨回國只納子稅(2.5%),免納出口正稅。這些規(guī)定不僅賦予俄國一系列商業(yè)特權(quán),并開始了陸路通商減稅的惡例,各國侵略者后來紛紛效尤,造成中國稅收上的嚴重損失。
日期:2010-3-4 00:41:15 | 關(guān)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