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歷史今天>>【1952年2月3日】中共要求“三反”運動和整黨運動相結合
http://www.qrqgs.com 2010-2-3 00:54:14 來源:人民網
![]() “三反”后各地設立了人民檢舉接待室,設置了檢舉箱 |
|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三反”運動和整黨運動結合進行的指示》。文件指出,如果不大張旗鼓地雷厲風行地開展“三反”運動,則黨內許多嚴重的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的現象就不能盡情的被揭發出來,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分子就不能得到適當的懲處,資產階段思想對黨的侵蝕與危害,也就不能徹底克服和肅清。所以,整黨工作必須與“三反”運動相結合。 |
日期:2010-2-3 00:54:14 | 關閉 | 分享到: